外遇调查,婚姻不忠调查,离婚证据调查
唐山华业竭诚为委托方提供有过错方的非法婚外情(恋)行为的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录像、文字凭据及调查报告等),作为法庭进行判决或调解案件时所需要及可以采信的确凿证据。针对婚姻不忠、重婚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从而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维护您婚姻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会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科学严谨的进行调查取证,竭力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如下婚姻真相调查业务:
1、跟踪调查被调查人的行踪规律和与人来往情况;
2、调查被调查人的是否非法同居资料,提供相关场所的影照资料;
3、调查被调查方隐瞒财产情况资料;
4、对是否“包小三”和有无第三者具体事项跟踪、调查和取证;
5、调查嫌疑人个人履历真伪、财产状况、家庭背景情况;
6、调查疑似第三者的姓名、住址、职业及家庭情况;
7、调查嫌疑人的通讯联络情况
8、协助委托方现场制止过错方的不道德行为,为司法提供证据
9、全面对您婚姻状况进行评估、提供所有对您有利的证据资料
10、代理委托法律诉讼和法院裁决后的强制执行。
婚外情中如何进行调查取证一直是法律界争执的一个要点,虽着新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明确,因婚外情问题而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调查婚外情证据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资深婚外情处理专家唐山华业调查探员长,提示在婚外情证据调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在生活中,人们时常将第三者称为“情人”、“小蜜”、“小三”等。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
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因为通奸而引起离婚的话,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婚外情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些财产。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