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伦理最重要的是实现两性的自由平等,在婚姻家庭中,应该要充分尊重妇女的地位。在人类史早期的母权制社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很高,随着私有制社会的出现,妇女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家务的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1)86-87。因此男女两性的差异随着社会分工逐渐形成,男子收入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女子不得不依附男子生活,形成整个社会男子对女子的统治与压迫,恩格斯坚决反对这种不平等的两性关系。他指出,“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14]。马克思构建了理想的婚姻家庭生活,认为男女双方必须要建立平等的家庭关系,妇女是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而不是生育的工具,应该同男子有平等的家庭权利。
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观明确提出提升妇女在现代家庭中地位的具体途径,简言之,“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1)95-96,这样妇女就不会依靠于男子,另外还必须要消灭私有制,只有在发达的工业化社会,妇女在家庭中的自由和平等才会实现。 正确的爱情婚姻家庭观不仅对于现代青年树立正确的爱情、婚姻家庭观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而且对于指导当前我国婚姻家庭道德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当代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爱情就是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婚恋观指的是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看法。从恋爱到婚姻家庭是人生必经的一个阶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如今在物质利益充斥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的恋爱婚姻观与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倡的婚恋观有很大的偏差,金钱取代爱情成为婚姻的基础,很多年轻人谈恋爱不是考虑到情感的需要,而是物质金钱至上,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大学生求“包养”的现象已经不再是新鲜事了,校园里流传的口号一阵高过一阵“学得好不如嫁得好”,青少年的这种婚恋观严重违反了道德婚姻的本质。此外,择偶的标准也日渐趋于世俗化,尤其是女青年把高富帅作为择偶的标准,使婚姻关系异化成金钱关系,为了追求富足的生活视爱情为游戏,性道德严重缺失,社会成员的婚姻家庭道德标准出现混乱,“包二奶”、“小三”等婚外恋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这些行为违背了夫妻相互忠诚这一义务。
青年应该要正确认识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倡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爱情是以互爱为前提的,要充分尊重婚姻自由,夫妻双方要彼此忠诚,并且要尊重妇女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自觉承担婚姻家庭的责任,树立正确的婚姻恋爱观。
(二)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家庭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在正确理解和认识马克思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存在的功利性和道德性的内在矛盾,对树立正确婚姻家庭伦理观,有利于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创建和谐家庭。现代家庭出现的各种家庭伦理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婚姻缺乏爱情、离婚率上升、婚外情增多和家庭暴力等,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正确的家庭观的指导,结果不仅危害个人,甚至是有碍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水平的高低是社会文明状况的反映,家庭的不和谐,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对恋爱婚姻观的看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重点是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并且倡导家庭两性的平等和弘扬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成员关系上的道德规范,实现和谐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当代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观念,积极引导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忠诚,只有从改善家庭成员关系开始,才能更加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综上所述,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的文本解读,研究和探讨马克思恩格斯的爱情观和婚姻家庭观,不仅有利于青年以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作为指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而且对现代家庭的伦理构建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義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