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主页 > 资讯动态 > 法律常识 >

侦查阶段如何收集证据

来源:唐山侦探公司 时间:2019-01-02 10:25 点击:
  1.从程序法角度收集证据 
  (1)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侦查是刑事执法活动,是享有侦查权的机关特殊的职权行为,因此,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是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 
  (2)必须符合法定的种类和形式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所规定了八种证据类型,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为了保障证据的客观性,这八种类型的证据又有具体的形式要求。侦查中发现的各种证据材料,无论是物品、痕迹、知情人的记忆印象、文件,还是枪弹、血迹、毛发、指甲、工具等,都必须转化成法定的证据种类并符合形式要求,才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否则,任何材料不得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3)必须采用合法的方法。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在侦查阶段必须采用合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禁止采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例如,《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公安部制定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5条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4)必须采用合法的手段。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禁止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表述为“非法方法”,《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表述为“非法手段”,已涵盖“非法方法”和“非法手段”,均为实体违法。 
  (5)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我国法律对收集证据的方法、步骤和途径等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例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33条对现场勘验、检查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按照‘先靜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非法程序收集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应当予以排除;非法程序收集的言辞证据,区别对待:一是排除。如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二是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如单人取证的。 
  (6)必须具备合法的来源。合法的来源是指证据的获取途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我国法律对证据的合法来源作出了的规定。例如,《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了证人的资格。此外,鉴定人也需要具备鉴定人资格等。 
  (7)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我国法律对证据的审查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3款的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没有经过查证属实的不能称为证据,只能称为证明材料。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对证据的查证,享有自由裁量权。 
  (8)必须符合侦查阶段的证据规格及证明标准。我国法律详细规定了侦查阶段的证据规格及证明标准,包括侦查阶段的立案、侦查终结等主要程序,以及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搜查、扣押、查询、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证据规格及证明标准。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必须符合相关程序或强制性措施的证据规格及证明标准。例如,《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了立案的证据规格及证明标准,即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9)不能损害或危及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禁止采用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取证措施不得使用。例如,“犯意诱发型”、“数量诱惑型”诱惑侦查均属于引诱犯罪,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禁止采用。此外,收集证据采用的取证措施如果危及公民合法权益也应当禁止。 
  2.从实体法角度收集证据 
  (1)根据所涉犯罪主体的要求收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涉及刑事责任能力以及刑罚处罚的适用等问题,需要收集犯罪嫌疑人年龄方面的证据。有些犯罪需要特殊主体才能构成,如职务侵占、单位受贿等,需要收集犯罪嫌疑人身份方面的证据。 
  (2)根据所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收集。一方面,有的犯罪构成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有的犯罪构成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因此需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如收集证明故意的“明知”或过失的“应当预见”的证据;另一方面,故意有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发生两种心理态度,过失有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两种心理态度,因此还需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故意或过失具体心理态度的证据。 
  (3)根据所涉犯罪客体的要求收集。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有的犯罪构成必须是特殊客体,因此需要收集所涉犯罪的所侵害客体方面的证据。例如,轰动全国的湖北“佘祥林案”缺乏发现的女尸是佘祥林妻子客体方面的证据,河南“赵作海案”施工中挖出的男尸是赵振响客体方面的证据,侦查工作误入歧途,造成了冤假错案。 
  (4)根据所涉犯罪客观方面的要求收集。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是指行为人如何进行犯罪活动,包括犯罪的形式、手段、方式、过程、特点等,因此需要收集所涉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证据。例如,云南“杜培武案”尽管DNA检验结论一致,但是没有形成证据链条,缺乏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即杜培武是如何杀人的没有证据,也因此造成了冤假错案。 
       华业唐山侦探公司拥有专业的唐山私家侦探,唐山私人侦探调查团队,提供唐山婚姻调查,唐山外遇调查等服务,成立多年博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是值得点赞的唐山侦探公司。了解更多服务请登录【官网】http://www.tszhentan.com 进行了解。